如皋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就如皋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如皋港區裝載機裝卸服務業務進行公開招標,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歡迎符合招標條件的單位投標。
一、招標內容
1. 招標人:如皋港務集團有限公司。
2. 項目內容:如皋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如皋港港區范圍內各類散貨貨物(包括煤炭、礦粉、石油焦、黃沙、水渣、石英砂、海砂、礦渣、石子、煤渣等)的貨物裝卸業務,包括但不限于:(1)海輪作業包船(含場地堆高、清艙、碼頭清理等全線作業用裝載機項目);(2)出貨(含裝車和平臺絞堆);(3)直裝車;(4)場地絞堆;(5)清倉;(6)碼頭平臺絞堆;(7)輔助雜項作業。
3. 服務方式:包干服務(固定綜合單價,按實結算)。
4.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中標人須在合同簽訂后10日內達到本項目所有進場作業要求。
5. 服務地點:江蘇省南通市如皋市長江鎮疏港路6號,如皋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如皋港區。
6. 由于本項目的裝卸工藝在服務期內存在重大變化的可能,會導致招標人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更及本項目場內裝卸業務量的大量減少。如結算時發現招標人當月場內裝卸業務量較上月減少超過50%時,中標人同意,招標人有權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中標人終止本項目合同。除應當支付的結算費用外,招標人無需另行向中標人支付其他任何賠償費用,中標人亦不得以此為由向招標人主張任何權利。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訂立合同權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須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承攬本項目業務,包含但不僅限于以下條款:
1. 投標人必須在招標人港區范圍內配備不低于10臺裝載機(其中5噸及以上裝載機8臺,6噸及以上裝載機2臺)。
2. 投標人應在執行合同期間,配備足夠數量的駕駛員及相關管理人員,1名專職安全員。配備不低于10臺裝載機數量的駕駛員,駕駛員必須持有效期內的裝載機操作證,且具有2年以上實際操作經驗。
3. 投標人必須為其在港區裝卸的車輛及雇員辦理保險,即第三者責任險保額不低于100萬元/臺。
4. 投標人必須有近5年內至少1項,投標人承攬的港口裝卸服務的業績。
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 投標人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有一項不符合評審標準的,作廢標處理,不得參加評標。
三、投標報名及招標文件領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自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5日攜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營業執照等材料,至上海市黃浦區蒙自路757號31樓如皋港務集團有限公司進行投標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聯系人蔣長斌,電話18917060170。
四、投標文件的遞交及開標
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為2021年6月18日上午9時整,地點為江蘇省南通市如皋市長江鎮疏港路6號,如皋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如皋港區4樓會議室。
2. 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五、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如皋日報、如皋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官網上發布。